市农科院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》
濮阳市农业科学院学习
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》
4月19日,濮阳市农科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中心组(扩大)会议,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》。参会人员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长,共计15人,会议由李子刚院长主持,副院长许国震同志领学《条例》全文。
李子刚院长对《条例》进行了解读,阐述了党委与党组的区别,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经济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关,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,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。这是《条例》对党组的职能定位。农科院党委是党的基层党组织,我们农科院要结合工作实际,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、同部署、同推进、同考核,以党建引领我院的试验基地建设、文明单位创建、农业科研工作。每位党员要自觉加强自身建设,坚定政治信仰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发扬农业科研人员求真务实的精神,努力工作,助推农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。
2020-08-13 08:28